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9091070131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9091070131
刘*德,张*梅 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972号附15号云湖花园2幢1-* 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5字第3****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*德,张*梅
2025年09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