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不动产登(2025)补字第Y1183号 *成鼎
遗失声明
本人*成鼎 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***复兴街道歇马村2组55号的房屋(原:江北县龙王乡歇马村2组55号);编号为:江集建( 1992)字第79188号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遗失,现声明该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*成鼎
时间: 2025 年9 月 25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