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不动产登(2025)补字第Y1184号 *茂元
遗失声明
本人*茂元 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***复兴街道双龙村8组的房屋(原:江北县龙王乡竹溪村1组);领有编号《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》遗失,现声明该《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*茂元
时间: 2025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