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9281070310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9281070310
江*明 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春华大道25号华港翡翠城三期2幢1-*不动产的渝(2016)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70****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江*明
2025年0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