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9291070498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9291070498
沈*春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6号龙湖花园南苑2-7幢10-*不动产的重庆市房权证201字第010****号、渝北国用(2002)字第2***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沈*春
2025年0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