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北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[2025]1596-1600
江北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
作废公告[2025]1596-1600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
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权利人名称 |
不动产座落 |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号 |
1 |
汪*刚 |
重庆市江北区***2号33-1、33-2、33-3、33-5、33-6 |
渝(2016)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00****号、00001****号、00001****号、00001****号、00001****号 |
发布单位: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9月3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