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[ 索引号 ] | 11500000MB1584853C/2025-00429 | [ 发文字号 ] | |
| [ 主题分类 ] | 其他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告公示 |
| [ 发布机构 ] | 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| [ 成文日期 ] | 2025-12-19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5-12-19 |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12191070421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12191070421
郭*刚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幢2-*不动产的渝(2016)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****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郭*刚
2025年12月19日
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