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66604/2022-32687 | [ 发文字号 ] | |
[ 主题分类 ] | 矿产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告公示 |
[ 发布机构 ] |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2-09-15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2-09-15 |
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《奉节县明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光明石膏厂采矿权评估报告》的公示
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于2022年9月10日对《奉节县明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光明石膏厂采矿权评估报告》进行了评审。根据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<重庆市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细则>的通知》(渝规资[2020]867号)要求,现将《奉节县明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光明石膏厂采矿权评估报告》相关内容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(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7日)。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填写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》(附件4),送至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。
通讯地址: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邮政编码:404600
联系电话:023-56551942
附件1、《奉节县明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光明石膏厂采矿权评估报告》
附件2、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
附件3、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
附件4、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