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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0000092766604/2022-33926 [ 发文字号 ]
[ 主题分类 ] 其他 [ 体裁分类 ] 其他
[ 发布机构 ]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
[ 成文日期 ] 2022-09-23 [ 发布日期 ] 2022-09-23
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209231050308
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
业务编号:202209231050308

李兴*,刘成*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:九龙坡区九龙镇广厦城7号15幢1-*-*号房屋的105-2010-6****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
特此声明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声明人:李兴*,刘成*

2022年09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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