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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0000092766604/2023-49499 [ 发文字号 ]
[ 主题分类 ] 注销登记 [ 体裁分类 ] 公告公示
[ 发布机构 ]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
[ 成文日期 ] 2023-11-21 [ 发布日期 ] 2023-11-21

南岸不动产声明(2023)字第(3410)号

 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
   南岸不动产声明(2023)字第(3410)号

肖*保管不善,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已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  序号

证载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权证号/房地产权证/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

备注

1

肖*

南岸区龙门浩街道*号1-1号

房权证106字第06*号,南国用[2002]字第*号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3年11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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