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66604/2024-28050 | [ 发文字号 ] | |
| [ 主题分类 ] | 其他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告公示 | 
| [ 发布机构 ] |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| [ 成文日期 ] | 2024-07-10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4-07-10 | 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407101070659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407101070659
*诚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00号旭日凤凰城5幢2-8-* 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5字第1****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*诚
2024年0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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