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66604/2024-44716 | [ 发文字号 ] | |
[ 主题分类 ] | 注销登记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告公示 |
[ 发布机构 ] |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4-11-12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4-11-12 |
南岸不动产声明(2024)字第(3017)号
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南岸不动产声明(2024)字第(3017)号
向*因保管不善,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已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序号 |
证载权利人 |
不动产坐落 |
产权证证号 |
备注 |
1 |
向* |
南岸区*号负1号-C187 |
渝(2023)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35*号 |
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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