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2191050530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2191050530
白大*,张*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: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北路8号24幢2单元1*-*号房屋的渝(2017)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110****号不动产权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白大*,张*
2025年0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