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告
(2025)53号
下列土地房屋我机构依法协助执行司法文书,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坐落 |
证书名称及编号 |
来文单位 |
执行文书号 |
1 |
李*萍,肖*才 |
渝中区人和街67号**** |
不动产权证 渝(2022)渝中区不动产权第00100**** |
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|
(2025)渝0103执2214号 |
公告单位: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