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2191070170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2191070170
周*勇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北路58号金岛花园E-HOUSE幢6-*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15字第00****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周*勇
2025年0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