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2191070384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2191070384
吴*琴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53号A幢2-3-*不动产的渝(2016)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110****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吴*琴
2025年0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