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两江新区(湖北***有限公司 )
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湖北***有限公司保管不善,将渝(202*)两江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***90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***有限公司
2025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