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2201050511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2201050511
神华*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保管不善,将座落于九龙坡区电力二村26号附2*号房屋的渝(2023)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119****号不动产权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神华*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
2025年 2月 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