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2211050094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22110500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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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**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九龙坡区创新大道*号附*号的114房地证2010字第10****号权证遗失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声明人:彭**
2025年0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