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赵*梅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/证明遗失或损毁,即日起作废:
土地房屋坐落
权属证书/证明种类
及编号
声明人
声明日期
巴南区***11号20幢8-3
渝(2017)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10**310号
赵*梅
2025.02.21
发布单位: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0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