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不动产登(2025)补字第Y0211号
遗失声明
本人*离军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***鱼塘湾264号6-7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证书编号:碚区字第A****1号、碚国用(2000)字第****4号遗失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*离军
时间:2025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