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两江新区(古*佶)
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古*佶保管不善,将渝(202*)两江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***02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古*佶
2025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