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2201070503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2201070503
陈*娇,龚*明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655号锦尚城14幢32-*不动产的渝(2017)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72****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陈*娇,龚*明
2025年0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