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编号:202504281070085
渝北张*富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张*富保管不善,将渝北区古路镇**村*组,编号: 不动产权证书******号产权证遗失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*富
2025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