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抵押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
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
抵押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抵押权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抵押权人 |
不动产权利人 |
抵押权登记证明号 |
备注 |
1 |
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|
叶*辉,刘*华 |
渝(2021)巴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**039号 |
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0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