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4231070709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4231070709
蒋*彬,刘*银,刘*梅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龙山街道余松一支路6号龙湖紫都城1-3幢2-3-* 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8字第1****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蒋*彬,刘*银,刘*梅
2025年0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