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4251070460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4251070460
管*梅 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龙塔街道兴盛大道118号天江鼎城雅园7幢2-5-*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9字第8****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管*梅
2025年0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