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4291050183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4291050183
陈*保管不善,将九龙坡区朝阳路102号2幢**-*号房屋渝(2017)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38****号房屋权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
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陈*
2025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