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4291050212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4291050212
李**,李**保管不善,将九龙坡区中梁山玉清寺华玉路355号E*栋*-**号房屋105房地证2014字第0****号房屋权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
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**,李**
2025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