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不动产登(2025)补字第Y0539号
遗失声明
本人*丽娜因保管不善,将位***歇马镇冯时行路310号附61号负1-A243的渝(2018)北碚区不动产权第****43531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遗失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*丽娜
时间:2025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