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4301050250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4301050250
窗体顶端
谭**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九龙坡区朝阳路*号*幢*的114房地证2013字第00****号权证遗失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声明人:谭**
2025年0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