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两江新区(李*)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李*因保管不善,将115房地证2012字第2**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2025年05月 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