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不动产登(2025)补字第Y0739号 *本芬、*良漳
遗失声明
本人*本芬、*良漳(已去世) 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***施家梁镇三胜村六池组31号 的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遗失,证书编号无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*光明、*世蓉、*奇、*远芬
时间: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