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66604/2025-23306 | [ 发文字号 ] | |
[ 主题分类 ] | 其他 | [ 体裁分类 ] | 其他 |
[ 发布机构 ] |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5-06-13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5-06-13 |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6131050293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6131050293
王**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九龙坡区石坪桥五一新村*号*幢*附*号的渝(2025)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42****号权证遗失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**
2025年06月13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