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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0000092766604/2025-30590 [ 发文字号 ]
[ 主题分类 ] 注销登记 [ 体裁分类 ] 公告公示
[ 发布机构 ]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
[ 成文日期 ] 2025-08-10 [ 发布日期 ] 2025-08-10

南岸不动产作废(2025)字第(1167)号
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
南岸不动产作废(2025)字第(1167)号
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渝2017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13*号

重庆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

其他(政府储备)

500108101001GY00007  

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*号


2







3








 重庆南岸不动心登记中心

2025年8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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