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66604/2025-30590 | [ 发文字号 ] | |
[ 主题分类 ] | 注销登记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告公示 |
[ 发布机构 ] |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5-08-10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5-08-10 |
南岸不动产作废(2025)字第(1167)号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南岸不动产作废(2025)字第(1167)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
渝2017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13*号 |
重庆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|
其他(政府储备) |
500108101001GY00007 |
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*号 |
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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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重庆南岸不动心登记中心
2025年8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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