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沙坪坝公字第202509101040015号
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座落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备注 |
1 |
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|
沙坪坝区****19号4幢一单元6-2 |
渝(2022)沙坪坝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0****号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裁定过户 |
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