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北碚2025字第F0287号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2025字第F0287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土地房屋座落 |
备注 |
1 |
房权证107A字第****36号、碚国用(1999)字第08384号 |
*泽香(已故)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500109006013GB00060F00010019 |
***东阳街道大新村35号5-1 |
公告单位: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 9 月 1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