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房地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〔2025〕1037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
306房地证青龙2010字第003684号 |
孙*双 |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
500230202002JC00312F00010001 |
丰都县青龙乡龙井村*组 |
公告单位: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5 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