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不动产登(2025)补字第Y1104号 *太银
遗失声明
权利人*太银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***天府镇五井村倒座厅组的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证号:碚集建(1991)字第****73号,遗失,现声明该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*华、*丽
时 间:2025年 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