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:(2025)渝北字第0617号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(2025)渝北字第0617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权利人
不动产坐落
不动产权证书
备注
1
何*龙,谭*玲
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139号天高鸿苑9幢8-*
渝(2021)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2****号
公告单位: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0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