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丰不动产【2025】字第56号
申请人: 陈*于 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440206****
被继承人(遗赠人):李*龙 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440124****
申请人 陈*于 因继承(受遗赠)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,于2025年09月11日向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 全体继承人(受遗赠人)名单、遗产管理人声明书(二)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、死者亲属情况证明、婚姻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:
一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 李*龙 于 2020年03月27日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坐落于丰都县仙女湖镇硝厂沟村三组46号22号负****,不动产权证号:渝(2024)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50****号。
三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由 陈*于 继承(受遗赠)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(受遗赠人)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(受遗赠人)。
对上述事项若有异议,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,特此公告。
2025年0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