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66604/2025-41068 | [ 发文字号 ] | |
| [ 主题分类 ] | 其他 | [ 体裁分类 ] | 其他 |
| [ 发布机构 ] |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| [ 成文日期 ] | 2025-10-31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5-10-31 |
北碚不动产登(2025)补字第Y1301号 *明富
遗失声明
本人*明富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***复兴街道歇马村7组的房屋(原:江北县龙王乡歇马村7组);编号为 8《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》、编号为 江集建( 1991)字第7**** 号 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遗失,现声明该《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》、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*明富
时间: 2025 年10月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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