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 202601221050107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 202601221050107
刘*龙因保管不善,将座落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七村51号*幢32-*号房屋的渝(2016)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20****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 刘*龙
2026年 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