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黄玲)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黄*因保管不善, 将渝(2020)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7****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黄*
2026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