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-龙*璇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龙*璇因保管不善,将渝(2022)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11898*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龙*璇
2026年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