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601191070177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601191070177
李*宪 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兰馨大道109号附2号香城故事1-3号车库B-负1-车* 不动产的 渝(2019)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31****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*宪
2026年0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