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66604/2026-04267 | [ 发文字号 ] | 丰不动产【2026】字第7号 |
| [ 主题分类 ] | 其他 | [ 体裁分类 ] | 其他 |
| [ 发布机构 ] |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| ||
| [ 成文日期 ] | 2026-02-24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6-02-24 |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丰不动产【2026】字第7号
申请人: 张*华 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691027****
被继承人(遗赠人):向*碧 身份证明号码51232419350112****
申请人 张*华 因继承(受遗赠)被继承人(遗赠人) 向*碧的不动产权,于2026年02月24日向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 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书、死者亲属情况证明、全体继承人(受遗赠人)名单、遗产管理人声明书(二)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、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:
一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 向*碧 于 2023年12月7日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坐落于丰都县三合街道乌杨街44号3幢****,房地产权证号:渝(2022)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63****号。
三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由 张*华继承(受遗赠)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(受遗赠人)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(受遗赠人)。
对上述事项若有异议,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,特此公告。
2026年02月24日
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