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九龙坡不动产登公字第 202603051050160号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九龙坡不动产登公字第 202603051050160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
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
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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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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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105房地证2015字第6****号 |
谭*燕,胡*武 |
土地/房屋 |
500107004005GB00254F0001**** |
九龙坡区奥体东路1号*幢14-*号 |
重庆市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 3 月 5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