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九龙坡不动产202601091050841号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九龙坡不动产202601091050841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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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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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114房地证2007字第03****号 |
甘* |
九龙坡区友谊路**号 |
登记机构(章)
2026 年 01 月0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