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公证继承(陈*华)登记事项公示
现有申请人周*惠、陈*东申请继承登记,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被继承人:陈*华 身份证号:510211**********1X
继承人:周*惠 身份证号:510211**********2X
不动产坐落: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******5幢3单元5-1
房屋用途:住宅
建筑面积:78.49平方米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两江新区建新东路88号两江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(建新东路)
联系方式:61851939
公告单位: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
2026年3月5日